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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商贸[2007]3号
关于做好推荐“中国出口名牌”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各重点出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商办贸函[2007]25号《关于请推荐“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的通知》和河南省商务厅豫商贸[2007]6号《关于推荐“中国出口名牌”企业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关于推荐申报中国出口名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出口名牌”评选是出口品牌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实现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一项战略措施,也是提高企业知名度、扩大品牌宣传的最佳方式,请你们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紧工作,动员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出口企业积极申报,列入“2006---2007年度河南出口名牌”的企业重点办理。
二、按照评价体系中的资格条件和评审指标两项基本要求,对符合资格条件、得分在50分以上的企业,经你们测评合格后,
方可提交申报材料。
三、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河南省商务厅网站www.hncom.gov.cn首页“政务信息”栏: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中国出口名牌”备选名单的通知》(商办贸函[2007]25号)和《关于推荐“中国出口名牌”企业的通知》(豫商贸[2007]6号)文件,并下载相关附件,按照要求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你们按上述文件要求,将符合上报条件的企业材料于4月6日前报送南阳市商务局外贸科.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统一A4标准),一式三份.
联 系 人: 郭 玉、田 锋
电话(传真): 62298355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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