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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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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0220-0211-2007-01083 生成日期:2007-04-28 发布机构:南阳市商务局)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宛商运[2007]15号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确保上市销售食品安全,稳定商品市场供应,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两节”市场供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日市场供应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一把手亲历亲为,主管领导集中精力,及时监督和检查供应工作落实情况,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努力保持市场供应的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过好“两节”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净化肉品市场

  要加强对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尽快在全市掀起高潮,保持对私屠滥宰的高压态势,严防私屠滥宰伺机反弹。要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督导企业严格按规程和标准进行生产、检验,督促企业做好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确保上市肉品质量。要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坚决防止借市场准入之名搞地方保护,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肉品流通市场。

三、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市场供应

  要以确保猪肉等副食品不断档、不脱销为目标,细化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对商品供求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掌握供应偏紧和可能出现脱销断档商品的生产、库存、消费、调入调出等情况,落实能够紧急动用的货源,引导企业积极备货,适当增加库存,并选择一批规模大,信誉好的养殖、屠宰、加工及批零企业,签订应急投放协议,建立加工投放网络,以学校、厂矿企业及城镇低收入群体为重点,搞好供应工作。

四、抓好安全工作,规范经营行为

  要督导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加强消防安全,完善大型展销、促销等活动的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规范企业促销行为。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违法案件,揭露欺骗手法,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运行监测,掌握市场动向

  要督促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按要求报送监测数据;要继续认真执行猪肉等主要副食品监测日报制度,及时对副食品市场供需状况和价格走势进行深入分析,对于市场出现价格暴涨或脱销、断档等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搞好市场供应是商务部门的重要职责,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积极创造工作环境和条件,对于节日坚持工作人员,特别是监测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以适当补贴。


联系人:陈 璐 袁兴嘉
电 话(传真):62298329
电子邮箱:shangwuju369@126.com


 

                       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