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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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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0220-0211-2007-01079 生成日期:2007-04-28 发布机构:南阳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南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通知】


宛商法规[2007]6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制度》的通知

局各职能科室:

  现将《南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归档工作。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

 

南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南阳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本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科室对其做出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年审、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备案登记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第三条 本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由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对上述行政执法案卷,由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依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分的活动。

第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案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第五条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年审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主体是否合法;
(二)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三)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四)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五)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六)是否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
(七)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六条 行政处罚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处罚主体是否合法;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六)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七条 行政检查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日常检查是否有相关台账记录;
(二)现场检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纪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三)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是否有相应的措施;
(四)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八条 行政复议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复议主体是否合法;
(二)复议确认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四)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六)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九条 行政登记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一)对于要求行政登记的申请是否有纪录;
(二)对于申请是否有书面答复;
(三)答复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十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依照《商务局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商务局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进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